子女不满拆迁告县政府 城管副局长称工作不利被调职
半个多月前,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口头抽调到征地拆迁小组。但直到现在,陈龙都没去新岗位“露脸”,还是像往常一样,准时准点地走进城管局上班。只不过,他什么事都不用做,也不能做,整天就待在办公室里“干瞪眼”。
用他的话说,这是在作“无声的抗议”。因为此次调岗,是对他没有做通子女拆迁工作的“株连”,他不服。
为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下午特地找到陈龙,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方案未谈拢
陈龙告诉记者,他在调任太湖县城管局任副局长一职前,通过福利分房,得到了一套面积约150平方米的两层房屋,这也是他们家至今唯一的房屋。
“2010年,我把房屋过户给了女儿,手续没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陈龙向记者出示了盖有公章的土地证和房产证。
但随后而来的征迁,让他和家人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2012年10月,太湖县政府作出《太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陈龙女儿等4人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
“其实就是把这块地卖了做商业开发。”陈龙认为,这次拆迁不仅动机不纯,程序上也存在问题。
直接导致局面僵化的是,县政府主张货币补偿和陈龙家要求依法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发生冲突。几经调解,双方都没有谈拢。
僵持下去不是办法,陈龙的女儿提出走行政复议维权,陈龙点头同意,认为依法维权不失是一种好方法。
两次被约谈
2012年12月,陈龙女儿及其他业主等4人,向安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县政府征收目的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决定涉嫌违法,请求予以撤销。今年3月,安庆市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太湖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
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陈龙女儿等人于4月2日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在此期间,陈龙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了两次。
“第一次是在4月25日下午。他们让城管局局长通知我到县委组织部三楼接待室谈话。”陈龙回忆,走进接待室,里面的气氛很严肃。
一坐下,一名科长首先对着陈龙宣读了太湖县委组织部、太湖县人事局出台的《关于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其中提到“在职干部职工与被拆迁人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做好动员说服工作,如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说情、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主管部门视情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如仍无效果,视情给予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他们让我回去做女儿和其他诉讼人思想工作,否则将采取组织措施。”陈龙说,但是工作并不好做,女儿和其他邻居的态度很坚决。
5月20日,县委组织部再一次找陈龙谈话,地点搬到了5楼会议室。“这次他们把我的直管领导城管局局长也叫来了,给我施压。”陈龙说,领导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
11月21日,安庆市中院驳回陈龙女儿等人诉讼请求。12月2日,陈龙被口头宣布调到征迁组上班。
工作“被调整”
“我‘被调整’了局里的分管工作,这实际就是停我的职,对我家依法维权行为进行‘株连’式打击报复。”陈龙说。
对于此事,太湖县委宣传部今天下午来函作出说明称,因太湖县城建设需要,陈龙被抽调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工作,抽调期间,干部的工资关系、所任职务等不变。同时指出,根据太湖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需要,在干事中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太湖县陆续从县直和乡镇抽调大批干部到县城建设、信访接待、企业改制等一线帮助支持工作,先后有7名干部提拔和重用。仅今年抽调了6批次30余名干部,其中副科级干部10余人,仅陈龙一人未服从组织安排到征迁组报到。
陈龙对这份回应提出质疑:“没有正式文件,只是口头调动我的工作,具体职务也不清楚,这不符合组织程序。而且其他抽调干部在本单位分管工作没有调整,我的却‘被调整’,这要怎么解释?”
县委宣传部来函中还提到,对拆迁地块93%以上的房屋已经征收拆除完毕,仅剩陈龙女儿陈子琳(系在校大学生)等个别户的房屋未拆除。
“我是被拆迁人的父亲,也可以说是被拆迁户,让我去做拆迁工作,这不是开玩笑吗?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我属于公务回避的范畴,这种安排显然有故意性。”陈龙说。
目前,陈龙女儿等人继续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陈龙也已向市县主要领导书面申诉停止调岗一事,但至今尚无答复。陈龙说,他不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会结束,但是他仍坚信法律会给他公道。□本报记者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