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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海"律师"上岸"成法律人才流动新潮流

2013年12月20日 11: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举行宣誓仪式。CFP 供图

  最高法院公选律师作庭长引人关注 人大代表称大学一毕业就当法官不合理

  国外的优秀律师很多当了法官,国内的很多优秀法官下海当了律师。近年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呼吁要从律师中遴选法官,实现法官职业和律师职业的不断合理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一则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的公告引起了很多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此次公开选拔既面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党政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也面向律师。法官“下海”和律师“上岸”成了法律人才流动的新潮流。

  文/本报记者练情情

  据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这一次最高法院的公选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拓宽法官选任渠道,优化法院队伍结构。

  选拔职位高要求也高

  此次公选的规格颇高,有2名局级、3名处级领导干部的位置虚位以待。具体职位: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刑事审判庭正处职1名、民事审判庭正处职1名、从事司法研究处长1名。不过,规格高,要求也高,至少得是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参加副庭(局)长选拔的,专家学者应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10年。律师应具有相关执业经历满15年。参加局级干部选拔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处级不超过45周岁。获得“长江学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等奖项和荣誉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率先进行了法官遴选制度改革,那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了最高法院7名审判庭庭长、副庭长,但还只是在法院系统内选拔。2006年,有22名律师、学者成为最高法的法官。当时的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兵便闯过重重关口,顺利通过遴选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张卫兵说:“优秀的律师进入法院当法官,他们不但已有相当的经济基础,而且业务能力较强,能较快适应角色转换,更好地换位思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律师中遴选法官,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实现了良性互动。”

  最高法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公选的力度非常大,拿出了实打实的5个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选,无论是对学者,还是律师,都有不小的吸引力。

  不少优秀律师进入体制

  广州市律协副会长庄伟燕是执业20多年的资深律师,其本人还曾获得首届“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她一早注意到最高法的选拔公告,按照公告的要求,她完全符合,但她表示,由于已在广州安家,且孩子尚年幼,暂时不会考虑参加这次公选。但她认为,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是外国通例,如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的国家,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法官检察官必须从从事律师职业若干年的人中选任。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也是如此。

  自2001年《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以来,我国司法系统已经吸收了一批优秀的律师出任法官和检察官。安徽律师汪利民2002年出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成为中国第一位直接由职业律师出任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的“律师法官”。内蒙古律师郑锦春也于2005年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除了可以当法官、检察官,庄伟燕介绍,南京市一名律师被选任当了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安徽也有一个女律师被任命为副市长。这主要是因为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广泛接触各类当事人,专业水平高,协调组织能力强,整体的综合素质较高。

  “律师去当法官的,肯定不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庄伟燕说,“律师的收入较高,一些资深律师从业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中有一部分人会有意愿到体制内实践法治理念。”

  法官律师能否双向流动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态,法官一定要面向社会来选,把最适合、最有能力、社会最认同的人选拔来当法官。“要让法官成为公众人物,就是要让法官有公信力,公开选任就是第一步。就像有的代表所说,大学一毕业就当法官,这种制度不合理。”

  一方面,少数优秀的律师被吸纳到法官队伍当中,另一方面,近年来法官离职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不但是贫困地区缺法官,连发达地区的法官也频频离职。今年北京某中院三名骨干法官先后离职就在业内引起了不小轰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说:“近年来,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法官主动离职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离职原因主要有:第一,工作压力大,苦不堪言;第二,法官收入与其他部门公务员相比几乎一样;第三,办案常常受到其他因素干扰。”

  律师出生的陈舒已经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此前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法律不是生搬硬套,现实永远要比法律的规定复杂许多。因此,法官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社会经验。我们也一直在呼吁要从律师中遴选法官。”陈舒说,此次最高法公选庭长,对一些四五十岁的成功律师,会有一定的吸引力。

  陈舒也注意到,有些人大学毕业后先干几年律师,由于律师行业竞争大,后来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官队伍。这种法官和律师间的流动是开放的,法官可以辞职当律师,律师也可以通过公考当法官。

  庄伟燕认为,目前总体而言,中国优秀律师、资深律师缺乏上升或者晋升的机制,普通律师缺乏退出机制,造成律师行业进多出少的现状。她建议进一步打破律师向法官、检察官、公务员流通的身份限制,创设选拔律师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到党政部门任职的制度。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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