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浴室嬉戏酿惨祸 昔日好友成仇人
2013年12月25日 09:1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葛某和徐某是多年好友,关系一直不错。2011年3月11日下午,两人一起到江阴某浴室洗澡,可就是这次洗澡让两人的人生从此都逆转了。
由于当天喝了酒,他们在更衣室大声喧哗嬉闹。浴室的搓澡工劝阻二人,他们置之不理。徐某一把将葛某摔倒在地上,葛某瞬间后脑着地。后经医院检查,葛某是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虽及时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葛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并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
2011年9月,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徐某也陆续支付了葛某十八万元用于治疗。
此后,徐某认为应该由浴室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害责任,不愿意再向葛某支付任何费用。葛某无奈下,于今年1月将朋友徐某及浴室共同告上法庭,索赔五十万余元。
法院经调查认定,由于葛某受伤是与徐某嬉闹造成,与浴室本身服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酌定葛某和徐某按3:7的比例承担责任,故判决徐某赔偿葛某三十四万余元,除去已支付的十八万元,还需支付十六万余元。(通讯员 徐俊 金陵晚报记者 薛莲)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