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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启动

2013年12月25日 09: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各成员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移送案件、办理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两法衔接”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也能达到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打击合力。

  一些行政领域存在“有案不立”等问题

  据了解,在我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并行运作的机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思想不统一、沟通渠道不通畅、协作配合不规范、案件移送不及时、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大大削弱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在一些行政领域,有案不立、该移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通过下发文件,要求“加快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2013年底前分批全面建设完成,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每年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经省委政法委批准,省检察院作为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着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后,行政执法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处的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虽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信息等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各成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移送案件、办理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

  据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已于10月30日顺利开通试运行,工商、税务、质监、国土、环保等成员单位均已连接上线,先后录入符合条件的案件5宗、法律法规165件。省检察院将建立健全录入标准、管理程序、联合办案及提前介入制度和考核标准等刚性监督机制。

  接下来,共享平台将加强内外联动,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对内,加强检察机关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外,从2014年开始,运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每年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有选择、有重点地选择一个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一年一专项”工作模式,推动我省“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开展。

  据悉,目前我省除阳江、汕尾两市外,东莞、中山、珠海、深圳、河源、惠州、韶关、肇庆、潮州、汕头等19个地级市均已陆续建成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正式运行的地区将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全部进入实际运行状态;2014年上半年将完成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互通。(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韦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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