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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3个月打掉12个涉水盗抢犯罪团伙

2013年12月25日 09: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警方严打涉水犯罪。

  1时30分,夜已深,漆黑的江面上一片沉寂,偶尔从远处传来一两声汽笛声。刘某驾船从香港回顺德,经过中山三星河水域时,突然遭遇4名蒙面男子抢劫,几百公斤柴油被抽得所剩无几,船上的电缆等财物也被洗劫一空。

  这是今年7月26日凌晨发生的一宗案件。一个多月后,就在事主刘某几乎忘了这件事时,警方告诉他,已经抓住了2名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另外2人也在抓紧追逃。

  广东是航运大省,近年来,珠三角水域盗抢案件有反弹上升趋势,有水盗驾驶小艇尾随登船,后将船上财物洗劫一空,这让不少经常航行于珠江水域的船只、船员胆战心惊。今年9月初至11月底,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水上违法犯罪统一行动,从严、从重打击涉水盗抢刑事犯罪,共打掉12个犯罪团伙,破获刑事案件6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有效遏制了珠三角水域盗抢犯罪蔓延发展势头。

  水盗频频出没

  以航行船舶设备甚至沿岸码头、厂企、仓库等为作案目标的“江盗水匪”案时有发生,一些盗窃行为甚至演变成抢劫杀人等暴力性犯罪

  珠江流域水运发达,内河航运量仅次于长江,占全国内河航运量的20%,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近年来,珠三角水域以航行船舶设备甚至沿岸码头、厂企、仓库等为作案目标的“江盗水匪”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盗窃行为演变成抢劫杀人等暴力性犯罪,严重危害航行船舶财产与人身安全。船主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出面解决“江盗水匪”问题。

  省公安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地接报涉水盗抢刑事案件151宗,与往年相比数量有所上升。

  从近几年活跃在伶仃洋和珠三角水系中的水盗来看,加装大功率主机的无证小木船是作案主要交通工具,长10米左右,一般可容纳5到6个人,行驶速度很快,一旦发现目标,便可在短时间内快速靠近。犯罪分子采取团伙作案的形式,内部分工明确,有的负责驾船,有的负责作案。作案对象既可以是上百吨的企业货轮,也有私人的运沙船。中山警方专门侦办这类案件的民警告诉记者,很多货轮体积巨大,深夜时分小船不容易被发现,靠近后,犯罪分子会用竹竿、绳索、钩子等工具勾住大船实施登船,同时还会留一个人驾着小船与大船保持速度一致。

  犯罪分子作案快、准、狠,流窜作案、盗销一体化特点明显。有些手持刀具、钢管等凶器,先蒙面登船盗窃,被发现后则采用暴力手段,用刀、斧、铁棍等工具控制威胁船员或事主,变为赤裸裸的抢劫。他们主要针对一些复杂水域过往船只,盗抢柴油、电瓶、氧气瓶、电焊机等船用、船载物资,盗抢目标相对集中,每宗案件涉案金额大概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由于水盗出没抢劫通常是在深夜凌晨,且持刀具、钢管等凶器威胁恐吓,遭遇此景,货船上的船员(通常不是船老板)出于保全性命的考虑,都会乖乖交出财物。

  “船舶燃料、电瓶等船用物品被盗抢,航行中突然没有动力支持,极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广东海事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盗水匪”给整个珠江流域的航行安全都带来了威胁。

  水域交叉复杂

  珠三角流域水网密布、纵横交错,犯罪分子作案后可快速逃离现场,安装在水上、船上的监控探头有限、船只流动性大等也制约打击力度

  针对珠江水域“江盗水匪”现象,广东警方组织各地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珠江流域河道盗窃犯罪专项行动,海警、渔政、海事公安等涉水执法部门也参与了相关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水域跨区域、船只流动性大等特点,公安机关打击水上犯罪难度很大。“船只航行受有关部门监管,按相关规定不能擅自停泊,所以就会出现事主一边报警一边却开船驶离现场的现象。”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再加上船主、船民担心等候警方前来处理会耽误交货,自己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导致一些船民不报警或报警后不配合处理等问题。

  珠三角流域水网密布、纵横交错,犯罪分子作案后可以快速逃离现场,而且水上不同于陆地,目前安装在水上的监控视频探头还比较有限,很多船只也没有安装监控探头,导致案发时船上的监控视频证据少之又少,给警方取证办案带来很大难度。

  “从事水上盗窃这一行当的人常常选择一些‘三不管’复杂交叉水域,例如广州、中山等地交界的上下横沥水道,珠海、中山、江门等地交界的磨刀门水道,佛山、广州、中山等地交界的容桂水道;作案时间则集中在人身体困乏的24时至次日5时许。”办案民警介绍。

  此外,除少量的水警、水上派出所外,几乎所有的陆地派出所都没有配备船艇装备和驾驶人员,受制于有限的警力队伍和配备不齐的装备设施,一些基层办案单位在工作中也会遭遇“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

  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就此提交提案指出,整治珠江水域治安秩序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单靠一两个单位部门开展突击性的专项整治显得杯水车薪;珠三角流域纵横交错的水网环境给犯罪分子以作案的便利条件,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造成极大困难;报案难、破案率低的困境直接影响被非法侵害方与警方的配合。

  联合打击整治

  9月初,打击整治水上违法犯罪统一行动启动后,同类案件仅发生3宗,犯罪分子几乎不敢出来犯案,船主船民出行不再“心惊惊”

  今年9月初至11月底,省公安厅结合夏秋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水上违法犯罪统一行动。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张绍新介绍,在复杂交叉水域,省公安厅组织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顺德等珠三角城市警方密切协作,合理调配警力资源,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和伏击守候,并增设水上警务室、报警点147个、水上联防组织49个,增配专或兼职巡防警力400多人、群防群治力量1000多人。以广州为例,就在三星口、上下横沥水域打掉了2个预谋实施盗抢犯罪团伙。

  经过一系列举措,打击整治水上违法犯罪统一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有效遏制了水上违法犯罪蔓延发展势头。行动后至今,同类案件仅发生3宗,且全部被破获,犯罪分子几乎不敢出来犯案,涉水盗抢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广大船主、船民出行不再“心惊惊”。通过行动,警方也进一步找准了水上治安问题和漏洞,掌握了水上治安案件特点规律,强化了水上治安巡防措施,夯实了水上治安管理基础。

  据悉,珠江航运治安整治目前已作为全国公路水路安全联防重点工作,被纳入中央综治委对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内容。

  船主船民如何防范?

  1.出航前,提前了解航道水域治安状况,可行情况下尽量结伴航行。

  2.制定防盗抢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经常进行演练。

  3.配备太平斧、灭火器、警报器、探照灯、望远镜、高音喇叭等防范用具。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船舷、油箱、货舱等重点部位进行监控。饲养一两只狗,调查显示采取犬防措施可大幅度减少被盗抢机会。

  4.途经复杂水域时,使用强光手电、望远镜等加强观测和巡逻,对附近小艇保持戒备。后半夜,指定专人负责观测和巡逻。

  5.一旦遇到违法犯罪分子,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置。在违法犯罪分子登船前,使用强光手电、探照灯、警报器、高音喇叭进行警示,并迅速通知其他船员、船只,按照预案进行防范,利用驾驶技巧摆脱。违法犯罪分子登船后,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尽量录音录像,观察作案过程,记住不法分子个人突出特征。

  6.犯罪分子离船后,立刻报警求助,救护受伤人员,保护作案现场,保存监控录像,清点受损物品。公安民警抵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做好勘查现场、笔录材料、调查取证等工作。

  7.发挥优势特长积极参与水上治安群防群治。(文/图:记者 洪奕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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