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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两度搞错当事人性别 回应称业务不熟

2013年12月25日 16:4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河南平舆县法院判决书两度把性别搞错:2位当事人女变男(央广网记者 李凡 摄)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法院日前把一件原被告双方其中两位是女性的案件,却在裁定和判决书两份法律文书均写成男性。此事引起当事人不满,质疑法院办案太不负责任。

  “官司审了几个月了,还出示了身份证,就看不出我是女性?法院出的判决书竟然我我说成是男的,原告的性别也把女性说成男性,真不知道这法官操的啥心。”12月25日,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的赵凤莲女士手拿判决书气氛地告诉记者。

  赵凤莲告诉记者,她是做种子生意的,平时把搬运的活交给了许连民干,并书面约定“装卸期间的人员安全风险全部由许连民自己负担。2013年3月9日,许连民邀请5个人再次卸车,下午3时许其中一工人老婆李妮也来到仓库,声称自己也想搬。没想到就在李妮在搬运的时候玉米包突然坍塌将李妮砸伤,左侧股骨骨折,后自己鉴定为七级伤残。

  7月份当事人李妮将赵凤莲告到平舆县法院,要求各项赔偿共22万余元。随即原告李妮要求法院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自己是第三人担保的一辆福田轻型卡车。平舆县法院随后将赵凤莲三张银行卡总计13.4万冻结,其中一张银行卡579.9元也被查封,之后客户又打入10万元,总计23.8万元被银行冻结。

  赵凤莲向记者出示2013年9月2日平舆县法院下达的裁定,把原告李妮和被告均把女性错写成男性。

  2013年12月13日平舆县法院一审判决赵凤莲承担总赔付款11万多元80%的责任,赔付李妮9.1万。这份河南平舆县人民法院第1163号民事判决书又将原被告中的女性的性别统统写为“男”。

  负责此案的河南平舆县法院审判长郑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确实是错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在粘贴文档的时候把性别搞错了,法院已经做了补正裁定。”他也表示,此案的性别错误不至于影响案件判决。(记者李凡)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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