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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350件 抓获嫌疑人48名

2013年12月26日 10:5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州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350件抓获嫌疑人48名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以来,福州警方全面排查整治涉爆物品(含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爆违法犯罪案件4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8名,捣毁窝点43个,缴获非法运输、储藏、销售烟花爆竹5350件、炸药8公斤、索类爆炸物品20米。

  行动中,福州警方集中开展了为期10天的非法民爆物品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共排查安全隐患65处,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与此同时,警方通过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案件4起,抓获涉案人员7名,并兑现奖金3000元。

  福清:查处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33起

  专项行动中,福清警方共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33起,抓获违法人员34人,缴获非法烟花爆竹2322件。12月13日,海口派出所民警在对海口镇牛宅村一食杂店进行检查时,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305件。12月18日,三山派出所民警在三山镇坑边村翁月龙旧厝一楼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48件。12月20日,港头派出所在港头镇东光村旧街一食杂店仓库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2件,且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2月23日,阳下派出所在北林村一家未取得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便利店,缴获非法烟花爆竹60余件。以上涉案人员,警方均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罗源:奖励举报群众3000元

  12月11日上午8时许,罗源警方接到群众游某举报,罗源白塔高速路段有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出警,于8时30分许,在该路段桥下查获一辆装有烟花爆竹的重型厢式货车。

  经查,该货车属罗源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当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从江西省广丰县顺利礼炮厂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到罗源。目前,罗源警方已对该公司予以行政罚款2万元,并没收车上烟花爆竹699件。

  随后,罗源警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案件举报人游某奖励3000元。

  晋安:查获炸药引爆器等盗采工具

  12月19日晚,晋安公安分局寿山派出所组织民警及护矿保安,对寿山乡高山矿区进行突击检查,共收缴炸药5根、引爆器2个,摧毁空压机2台、发动机1台以及一批电缆等盗采工具。目前,晋安警方正加强矿区的巡逻检查力度,以遏制震慑矿山非法盗采,确保矿区安全。

  闽侯:捣毁一处非法爆破窝点

  12月2日,闽侯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强制戒毒所旁一工地,有人用自制炸药进行非法爆破作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南屿派出所立即联合组织民警前往调查,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爆破的潘某忠和古某明,查获非法成品爆炸物“白硝”1.5千克、罐装氯酸钾13罐、已使用的氯酸钾空瓶子193个,以及制造“白硝”用的白糖1包、起爆用的电瓶1个、电线、爆破覆盖物等物品。

  经查,潘某忠、古某明二人共同承包了该工地的爆破工程,为节约成本,便非法自制危险爆炸物115.8千克。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程明文/摄)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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