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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前妻回家路边连续两次发生关系 强逼复婚

2013年12月26日 15:3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反正你和我也不好好过,我们一起死了算了”,“我掐死你”……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二次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的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10月1日,家住宁国的张某某与阿红结为夫妻,时隔不久,两人就闹起了离婚,并于2013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

  2013年7月21日下午,张某某将前妻阿红接回家中,当晚,两人在房间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并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次日下午,在张某某骑摩托车送阿红回家途中,两人再次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当车行至僻静岔路口时,张某某将车停下,并将阿红往小路上拽,并说:“反正你和我在一起也不好好过,我们一起到池塘淹死算了”。见阿红反抗,张某某又说:“你不走,我现在就掐死你”,并用右手掐住阿红的脖子。被掐住脖子的阿红害怕中只好跟张某某一起往池塘方向走。走了一段路,张某某便想和阿红发生关系,阿红不愿意,张某某又再次把阿红往池塘拉,并喊到“一起去死”。害怕张某某真要拉自己一起投塘的阿红不敢反抗,任由张某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嗣后两人沿着小路行走,途中张某某再次强行与阿红在路边发生了性关系,并逼迫阿红与其复婚。7月25日,阿红向警方报案。

  宁国市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两次强行与同一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判决如上。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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