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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歌厅酒后猝死 家属诉隔壁客被驳

2013年12月26日 15:4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年男子夏先生与朋友在歌厅喝酒唱歌长达8小时,后到隔壁包间敬酒娱乐时突然猝死,夏先生家属遂起诉隔壁包间三人,索赔14万余元。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夏先生家属的索赔要求被判决驳回,但经法官调解,被告同意基于人道主义适当补偿。

  去年某日下午2点,夏先生等一行四人到海淀区一歌厅包间喝酒唱歌。晚9点多,夏先生自行前往刘某等三人所在的6号包间敬酒。晚10点多,夏先生与朋友在8号包间散伙后,再次前往6号包间,小坐片刻,向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开水后,突然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尸检,判定为猝死。

  与夏先生同行的三个朋友对夏先生家属进行了赔偿。家属认为隔壁包间三人也有劝酒行为,故起诉索赔。家属称,夏先生是应隔壁包间邀请,过去一起唱歌,因三人不停劝酒,导致夏先生晕倒,后又未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对其照顾及救助,最终夏先生当场死亡。

  但刘某三人表示并不认识夏先生,只是经常唱歌面熟。当时未邀请夏先生,是他不请自来。第一次大家只是出于礼节各饮尽杯中之物,夏先生即自行离去。第二次夏先生由其朋友搀扶过来,刚饮下一口白水就晕倒了。夏先生晕倒后,刘某等及时报警,并不存在行为不当的情形。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调取的刑事卷宗材料,均未显示刘某等邀请夏先生到自己包间并劝酒,法院无法对夏先生家属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表示是否上诉。经法官多次调解,刘某等三人同意从人道主义考虑,自愿对夏先生家属进行适当补偿。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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