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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弃车逃逸 分数扣光被拘半月

2013年12月26日 15:52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热线96511消息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弃车逃逸,经过数日后,驾驶人才到交警队投案。记者今天从巢湖市交警大队了解到,涉嫌弃车逃逸的张某某被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决定。

  前日21时许,巢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警情指令:在市区牡丹路与水上公园路交叉口路段一辆轿车冲破景观墙,撞上绿化带,车内人员受伤情况不明。

  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一辆价值不菲的全新奥迪轿车撞破了景观墙壁,冲上绿化带的半腰间,车辆损坏非常严重,车内的气囊全部爆出,车头基本报废,车辆底盘还在滴着机油,车门未锁,并且现场还留有沾有血迹的面巾纸,民警判断,很有可能是驾驶人或者是乘坐人留下的。但是驾驶人、乘坐人早已不知去向,报警人也是过路的群众。

  为了保护好现场的每一处痕迹,民警小心翼翼地戴上手套,仔细检查车内车外的点点滴滴,以便提取驾驶人的指纹,以防冒名顶替。民警迅速做完勘验工作立刻撤除了现场。回到中队后,民警立刻分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网上查询,民警马上与该车的车主取得了联系,但车主张某某矢口否认自己驾驶,并说车子是借给朋友开的,民警请张某某让其驾车的朋友立刻到事故中队来接受调查,张某某随后便关机了。

  事后,车主张某某来到了事故中队,称事发时,轿车正是自己驾驶的,当时因为急着去医院,因此没有报警,当接到民警电话时,也是因为一时慌张所以便不承认是自己驾车的。但殊不知,造成财产损失后,弃车逃逸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涉嫌弃车逃逸的张某某受到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张鸿飞 程鹏 本报记者 郑静)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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