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委通报十起农村基层官员违纪违法案件
中新网广州12月26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26日通报了今年查处的十起农村基层官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多名村官因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甚至收受贿赂、私分公款被处分乃至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中共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四风”问题,为第六届村级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通报中有多起收受贿赂案件: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基层官员还有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
在违规购车和大吃大喝方面,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另外,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因公款旅游处分的也有两例:茂名市茂港区那贞社区组织6名官员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部分官员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
通报还显示,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英红镇副镇长刘某受行政记过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