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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年3月1日起违规抽烟最高罚500元

2013年12月27日 12:2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明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将正式实施,违规抽烟按情节不同将分50元、200元、500元三个阶梯罚款。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如何有效执法,市卫人委负责人表示重在针对场所而非个人,以此形成“链式反应”,营造全社会控烟的氛围。

  对市民投诉场所重点巡查

  深圳控烟条例自1998年出台15年未开出一张罚单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条例也被认为是“一纸空文”。为此人大要求政府对控烟条例进行修订,并于今年5月专门举行了立法听证会。

  修订后的条例有三大特点:一是针对“此前将执法不力的原因归结为卫生部门人手不足”的现状,将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执法调整为以卫生部门为主,交通运输、文体旅游、教育、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城管等七家单位共同监管,并建立了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22家单位在内的“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对违反条例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改正的机会,先是“劝阻”,然后才是根据“不听劝阻、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等三种不同的情节,设定50元、200元、500元三个阶梯的罚款。三是首次强化了控烟场所管理者责任。

  “卫生部门目前的执法队伍有450人,再加上其他6个部门,执法覆盖面应该比原来大了很多。同时,我们还设立‘12345’公开电话为全市统一的控烟投诉电话,各部门在接到市民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执法,对实名投诉的,还需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市卫人委副主任孙美华说。

  如何有效执法也成为昨日坊间关注的焦点,“吸烟是短时效的行为,等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还能否抓到违规吸烟者?”对此,孙美华表示,收到市民投诉后,虽然最短时间赶到可能都难以直接处罚到吸烟人,但会对该经营场所予以重点巡查监控。“(执法的重点)不是针对吸烟,主要是针对场所,以此引导他们劝阻吸烟者,实现‘部门—经营场所—个人’这样一个监管的‘链式反应’,形成一种控烟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投入到控烟中。”

  检测PM2.5评估控烟效果

  “根据国际经验,控烟法律实施前开始持续的公众教育宣传,能为控烟法律带来极高的公众支持率,进而会带来高水平的遵守率。同时,在法律生效日就开始严格执法是控烟执法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此,孙美华表示,市卫人委已经制定了行动方案。

  其中,明年前两个月,将对控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控烟执法部门、各类控烟场所的控烟负责人、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接线员、控烟志愿者等人群,重点进行“执法程序、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反馈”等培训。

  控烟条例实施后第一周为“劝阻整改周”,即对发现的吸烟个人进行劝导、警告,对控烟措施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做记录,并当场告知其负责人,要求整改。此后至“5·31”世界无烟日期间则为“集中行政处罚”阶段,每月确定一周为全市集中处罚周(分别是3月8—14日、4月14—20日、5月19—25日),各部门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对违法吸烟者、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当场进行处罚。6月1日起则转为日常执法。

  孙美华说,在执法检查后,还将对各类场所无烟环境进行PM2.5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数据,评估控烟条例此次的实施效果。 (记者/张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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