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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朋友打架砍伤5人被告上法庭 20年5次入狱

2013年12月27日 16:4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合肥人刘建(化名)从1993年开始第一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至今,20年时间总共进了5次监狱。昨日,刘建因故意伤害罪,再次走上被告席。

  1993年,年仅15岁的刘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年,缓刑2年。四年后,19岁的他再次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5年。由于表现良好,刘建提前获释出狱。但他仍不吸取教训,于2000年12月犯抢劫罪被判刑5年,2002年保外就医期间,刘建又因犯抢劫罪、抢夺罪于2003年9月被判刑10年,2009年刑满释放后,今年8月刘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0个月,后因发现漏罪,11月1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2012年3月20日晚,刘建在步行街闲逛,王某打来了求救电话。原来,晚上王某与客户吃完饭后,前往明光路某会所唱歌,由于几人都喝多了,与会所保安发生争执,最后引发为群殴。王某于是打电话向刘建求援。刘建立马开车前往事发点,从车内抽出一把砍刀,加入了争斗中,致使对方5人受伤。

  在庭审过程中,刘建始终低着头,两只被铐住的手不停地搓着身后的衣服,而妻子在后排也不停地掉眼泪。

  “我认罪,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在回答法官问询后,刘建用沙哑的声音回答道,从1993年至今,刘建先后五次进监狱,时间差不多接近20年了,对于这次涉嫌伤害他人罪行,刘建表示非常后悔,“我还有个2岁的孩子,我不想把一辈子的好时光都耗在了牢房里。”在庭审结束后,刘建在征得法官的允许下,同妻子进行了短暂的交流。

  瑶海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建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三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杨联文 本报记者 王峰)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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