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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注重用协调方式化解“民告官”矛盾

2013年12月27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12月27日电 (记者 闫雅琪)“用协调方式化解‘民告官’矛盾,更能体现司法为民的特征,牵住了问题的‘牛鼻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马驰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当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3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件。马驰说,这十大案件是从2013年全省三级法院审执结的近20万件案件中评选确定的,涵盖面广,具有典型意义。

  其中,“陈玲诉永昌县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是典型的“民告官”案件,马驰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行政争议多发的领域。

  2007年5月,永昌县人民政府为了实施旧城改造,决定收回4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告陈玲因安置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拒绝搬迁,并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陈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合议庭从权衡各方利益入手,积极做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

  马驰说,此类案件当事人对抗性强,矛盾比较尖锐,稍有不慎,容易激化,甚至酿成恶性事件。本案的协调处理,兼顾了各方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国有土地征收行为牵扯到三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即政府、拆迁户、开发商。通过协调,将相互交织的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合理平衡了各方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公布的十大案件还涵盖了刑事、民事、知识产权、行政、赔偿、执行等案件类型。其中,惩治腐败,打击职务犯罪的案件的审理曾引起全社会关注。

  比如,兰州交通系统被告人颜承鲁受贿案中,颜承鲁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公然私自占有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以转让形式“出售”给兰州奔马汽车出租公司,以权易钱。颜承鲁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就医希望‘药到病除’,打官司希望‘公平公正’。”马驰说,要得到民众真正的认可必须努力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正的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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