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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者没有资格评价法院

2013年12月30日 10:14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社评

  晨报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近日,这句出自广东省雷州市政府副市长陈汉枢口中的话在网上持续发酵,网民们认为雷州市政府不仅欠债不还,而且官员不尊重法院判决,拒绝还债理由荒唐。12月28日下午,雷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陈汉枢说的这句话的确有欠妥当,不过这应该是陈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过于紧张导致表达有些误会。

  (12月29日新华社)

  现实中有些常识,人人皆知。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相信法律信仰法律”等。而按着职业属性的划分,官员理应带头践行这些常识。不过遗憾的是,广东省雷州市政府不仅有360万水利工程款15年未还,该市副市长陈汉枢还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立马引爆舆论。现实中干任何事情,盲目的姿态的确不可取,但动辄就是轻蔑法院、无视法律的做法,则更加不可取。更何况,欠债不还者的确没有资格评价法院。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潜台词,其实从雷州市的做法就看得出来,那是从潜意识里藐视法律。尽管法院一审二审终结了这起欠薪案件,并和雷州市政府有八次公文往来,但雷州市政府就是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就是要当老赖。面对记者采访,该市副市长还说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话,当地回应称是紧张所致———有人说紧张容易说错话,但也有人说紧张会不经意间说出实话,就这名副市长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之说而言,到底是紧张说错话?还是他内心深处就是这么想的,一紧张无法掩饰便说出真话呢?这的确值得深究。

  事实上,对于一般的老赖,我们的确是办法多多,即便牵涉到官员,办法也同样不少,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强制申报、搜查、发布院长令、司法拘留等等。此外,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传达出一层意味,即政府应相信法院,应执行法院判决。可遗憾的是,规定与裁定是一回事,执行与落实却似乎是另外一回事。雷州市政府拒不执行法院规定,便是最为真实的案例。

  对于地方政府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法律的确不能袖手旁观。毕竟,如果法律只对普通百姓有用,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公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的决心也会动摇。可喜的是,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12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次的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若政府不执行判决可拘留官员,赋予了法律刚性。这样的规定,很有针对性,如今我们的希冀是,新版行诉法能尽快出台,让地方政府当老赖时与公众“同罪”,官员们才不会有“不要盲目相信法院”的底气、谬论以及潜意识。

  重庆晨报评论员 龙敏飞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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