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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偷偷变更房屋产权 离异母亲代子夺回房产

2013年12月30日 11:15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湘潭县的贺梅与丈夫离婚时,双方协商将共有房产赠与儿子。没想到10年后,前夫偷偷将房屋产权变更成了自己和现任妻子共有。

  儿子的房子转眼变成别人的房子,贺梅一纸诉状将房产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房产的变更登记,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万元。12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贺梅胜诉。

  2002年4月,贺梅与丈夫黄广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位于湘潭县石潭镇的门面及住房归儿子黄小毛所有。因黄小毛当时未成年,房屋暂由父亲黄广代管。

  2012年8月,黄广为贷款需要,向房产局申请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房产局没有审查该房屋的原产权人共有情况,仅凭黄广和现任妻子的申请,将该房屋变更登记到了黄广和他现任妻子名下。

  之后,黄广办理了抵押手续,向银行贷款28万元。今年9月,该抵押注销。

  法院审理认为,房产局未尽合理审慎职责,将载入房屋登记簿上的共有人进行变更,违反了《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贺梅提出赔偿损失2万元,因未提交直接损失的证据,依法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房产局为黄广办理的产权变更登记。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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