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煤矿职工自制炸弹炸矿长轿车 因求晋升遭拒

2014年01月03日 11:1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凤台一男子因想得到提拔,但未得到新任领导认可,便自制炸药报复领导。1月2日,凤台县法院审结该起爆炸案,被告人郭某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郭某系凤台县境内某煤矿职工,因想提拔,但未得到新任矿长胡某的认可,便对胡某心存不满,决意报复。2013年1月,郭某买了两板二十余枚震天雷爆竹、电池、钢珠、天线电源开关等物品,自制了一个爆炸物及引爆装置。

  同年2月3日1时许,郭某携带其在家中制作的爆炸物及引爆装置,到煤矿生活区胡某停放的轿车处,将爆炸物放于轿车尾部地面,压发式引爆装置放于轿车右后轮前方。

  2月3日7时许,胡某上班启动轿车后,触动引爆装置引发爆炸,造成轿车及周围建筑物玻璃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为泄私愤,制造并放置爆炸物,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市场星报 李晓敏 记者 圣林)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