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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官员上班洗脚被免

2014年01月07日 13:45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今天,株洲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办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1 学校违规发放700万补贴

  2010年1月-2013年2月,株洲广播电视大学除给干部职工正常发放工资、津补贴、统一年终奖外,采取制作虚假名单的方式,违规发放“劳务费”等684.72万元。

  【处理】 株洲市纪委决定给予该校原校长、党委书记王小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2 镇长违规操办升学宴

  2013年8月26日,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范围请客,为女儿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1.1万元。

  【处理】 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彭志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部分礼金。

  3 党委委员工作时间饮酒

  2013年12月18日,攸县渌田镇党委委员何重明工作时间饮酒、上班时间在酒店睡觉,被暗访组现场发现。

  【处理】攸县县委决定免去何重明渌田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调离原单位,并在全县通报,攸县纪委决定给予何重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炎陵县工商局乱收费

  2010年,炎陵县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李桂酃、林友华和消保科财务人员曾根梅,对10家违规经营的食品经营户罚款,共计43000元。均未直接给当事人开具罚没收入票据,未按规定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大部分当事人所交罚款无据可查。其中9家经营户的处罚未按法定程序立案调查,而是以无照经营名义,制作虚假案卷,开具合法缴款书。

  【处理】 2013年8月,炎陵县作风办将县工商局乱收费问题向全县通报,责令县工商局做出深刻检讨,如数退还所收钱款。县工商局给予上述3人行政警告处分。

  5 安监副局长与服务对象打牌

  2013年6月9日晚,荷塘区安监局副局长熊军与贺某等3名非煤矿山老板(区安监局监管单位)玩牌局,输赢上万元。

  【处理】 荷塘区纪委给予熊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

  2009年起,株洲县渌口镇渌口村村支部书记刘晓年、副书记张桂云、村主任甘永高、委员彭水林从该村土地补偿款中以各种名义3次私分村集体财产7万元,每人得1.75万元,构成职务侵占错误。

  【处理】 渌口镇党委决定,给予张桂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晓年、甘永高、彭水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站长上班时间开公车洗足浴

  2013年12月2日,攸县暗访组现场查获,县交通局道路管理所酒埠江交管站站长陈凯上班时间违规驾驶公车,到县城某足浴场所洗脚。

  【处理】 攸县交通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凯酒埠江交管站站长职务,并调离酒埠江交管站。

  8 民警粗暴执法案

  2013年6月28日,茶陵县湖口镇小潭村李某因交通事故与同村陈某发生矛盾后报警,湖口派出所民警龙琪与龙高翔在调解过程中,陈某认为龙琪偏袒对方,情绪激动,双方发生争执并扭打,造成陈某轻微伤。

  【处理】 茶陵县公安局责令龙琪赔偿陈某医药费等共计7000元,并当面向陈某赔礼道歉。同时对龙琪作出在全局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400元的处理。

  厅局连线

  8厅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我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把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作为整治的重点。

  【省工商局】

  在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对群众反映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建立审批时限“倒逼”责任机制,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通湖南企业登记网,优化网上登记、年检等网上办事系统。

  【省卫生厅】

  在各省部直医疗机构增开了挂号、咨询窗口,增设便民、简易门诊;省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单位统一要求本院职工将个人车辆停在院外,把院内车位全部留给就诊人员;省人民医院推出“五个当天”的服务承诺,即让患者当天看上病、当天做检查、当天发报告、当天看完病、当天能住院。

  【省地税局】

  出台九项便民新举措。拟将审批类事项精简为17项,拟将104种涉税资料合并精简为39种;推出12项“免填单”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

  【省交通厅】

  对交通系统“三乱”行为,组织明察暗访2次。2013年前3季度,共接投诉举报电话33起,处理涉嫌公路“三乱”案件16起。

  【省教育厅】

  加强收费检查、规范办学行为、出台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建设阳光服务平台等工作,已出台改进机关作风、直接服务群众的文件6个,措施30条。

  【省林业厅】

  开展“十百千万”自选动作。“十”:即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联系群众等十个方面的现实问题;“百”:即重点扶持100家林产示范企业和国有林场;“千”:即重点联系1000家林产合作社;“万”:即重点服务10000家林业种植农户。

  【省国土资源厅】

  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严厉查处国土系统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省国土系统通报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

  【省住建厅】

  推行房屋征拆“十公开”制度;开展全省质量安全季度性集中督查,检查项目106个,发现整改隐患798处;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建筑工地6256个,查处重大隐患1250处,责令414个工地停工。

  湘潭连线

  湘潭市纪委通报3起大案要案

  国土腐败牵扯百人涉及“五宗罪”

  反腐纠风·湘潭数据

  2013年,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0件212人,党纪政纪处分283人(含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24人。共移送司法机关35人,其中县处级6人。

  企业破产改制,厂长大肆敛财,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修路征地拆迁,征拆人员里应外合,弄虚作假; 房地产开发和工程承包,国土干部与开发商、承包商相互勾结,大发横财……

  1月6日,湘潭市纪委通报了3起大案要案。

  厂长借企业破产改制敛财

  原湘潭纺织印染厂(简称湘纺)曾是我省最大的纺织印染企业,因连年亏损,1998年8月正式宣告破产改制。

  然而,时任湘纺党委书记、厂长,湘纺改制筹备组组长冯晓力等借破产改制之机,非法占有、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非法占有、挪用、处置集体资产,大肆敛财,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为查办此案,湘潭市成立了百余人组成的原湘纺改制维稳清核工作小组,历时9个多月,分赴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西、浙江、贵州等地,走访原湘纺职工、当事人、知情人及专家等2000余人次,查明违纪违法金额3866万元,查处违纪违法30余人。

  其中,冯晓力套取原湘纺改制筹备组工程款共计80万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4万元。2013年6月,冯晓力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征拆腐败,追缴925万

  湘潭市建设北路延长线拓改工程是湘潭市重点工程,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竣工通车。

  在前期的征地拆迁中,时任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崔少华(副处级)等人利用负责征拆事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内外勾结,贪污受贿,弄虚作假;违规挪用,大肆骗取拆迁资金,损害群众利益。

  建设北路延长线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共有45人被查处。其中,党政纪立案18人(县处级干部2人),司法机关立案27人,追缴违纪违法金额925万余元。

  国土腐败涉及 “五宗罪”

  湘潭市国土部门一些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房地产商和工程承包商等相互勾结,违法违规倒卖土地、审批项目、承包工程,大发横财。

  经查明,湘潭市国土系统系列案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达105人,其中20多人涉嫌重大违纪违法、70多人涉嫌行贿。党政纪立案11人,其中湘潭县国土局原局长、湘潭市国土局原工会主席何久均等7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

  湘潭市纪委将该市国土腐败归结为“五宗罪”: 践踏法纪,以权谋利,违法违规倒卖土地;行贿受贿,违规操作,权钱交易活动猖獗;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项目审批乱象丛生;官商勾结,执法违法,暗箱操作,大肆贪污;私设小金库,虚开套取,财务管理混乱。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晓波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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