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个单位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通报
为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促进依法统计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昨日,湖南省统计局对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统计违法行为予以公告,希望各统计调查对象认真吸取上述统计违法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教训,切实履行统计义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案。2013年6月21日,湖南省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12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标数据没有相关的来源资料,“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上报数据是根据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进行估算,劳动专业统计没有相关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该单位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湖南省统计局依法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2013年4月17日,长沙市统计局对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12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数据,上报数比实际数少报463千元。该单位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长沙市统计局依法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统计局还通报了株洲市天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湘乡市中沙卫生院、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晃侗族自治县碧朗学校、吉首市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衡南县车江镇中心学校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案;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湖南津市阳光宾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郴州高新电子有限公司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和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等。(记者 周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