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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高官受贿案再开庭 检方提出两份新证据

2014年01月08日 09:5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运营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庭上,检方出示两份新证据,包括一份书证及对苏顺虎一处房产查封。对此,苏顺虎表示没有异议。

  该案于2013年9月4日第一次开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山西省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85万余元;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1194万余元;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1212万余元。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在上一次开庭时,苏顺虎的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一笔周云富给苏顺虎儿子100万澳元的留学费用提出异议,其认为该笔款项中收款人为英文姓名,且该证据取证程序存在瑕疵。

  今天在法庭上,检方出具了一份周云富的书证。周云富称,钱是从香港汇过去的,金额为100万澳元,收款人是苏顺虎的儿子。

  对此,苏顺虎的辩护人认为,这份证据存在瑕疵。该笔款项中收款人的名字是英文的,应该有证据证明苏顺虎儿子的中文姓名和该英文姓名对应。该证据在海外取证程序上也存在一定瑕疵,故不应当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检方提出的第二份新证据,是有关对苏顺虎位于太阳宫附近的一套房屋予以查封的证据。

  庭上,苏顺虎对这两份证据均表示没有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松)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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