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惠州法援案件2187宗 刑事法援数量增一倍
2013年,惠州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7宗,同比上升21.3%,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上升108.2%;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2313人次,同比上涨57.9%;另书面回复市政府公众信息平台法律咨询23次。
刑事法援提前介入约500宗
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社会知晓率的逐步提高,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已懂得到市法律援助处或法律援助站寻求法律援助。去年,惠州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29宗,同比2012年上升108.2%,数量大幅度提升。
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介绍,这主要是因为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以往在侦查和起诉阶段,被告人难以获得法律援助,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适用阶段由以往的审判阶段提前至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可以尽早享受无偿的法律援助。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需对属于援助对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此,惠州市法律援助处与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建立及时沟通的机制,第一时间接受相关部门转达的法律援助需求,在案件侦察期和起诉期便提前介入,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013年,惠州市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案件达到500宗左右。
民事法援逾八成属劳动争议
每年元旦前后均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期,欠薪类、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2013年,惠州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58宗,其中80%—90%为欠薪类、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
鉴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需求量大,为了给这部分案件的法律受援者提供便利,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将工伤、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该处还为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免递交法律援助申请的经济困难证明,极大降低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门槛。
惠州市法律援助处的负责人董荣和解释,这主要是考虑到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并不低,不一定满足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要求,但他们往往一个人担负着一家几口人的开销,实际负担非常大,每年来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的人也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来我们这里寻求法律援助,我们都尽量做到应援即援”。(陈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