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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群众参与打击盗窃最高奖3000元

2014年01月08日 13:19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州警方上月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分子的群众予以奖励。近期已有两名热心群众获得现金奖励,还有两名群众的奖励金正在申请。

  群众参与打击盗窃最高奖3000元

  福州警方表示,按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的类型不同,将给予1000元~3000元的奖励,具体为:

  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受害者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群众举报盗窃嫌疑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群众协助办案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此外,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

  两名群众已获奖励

  上月9日,“90后”小伙洪某在大利嘉门口的公交站等车时,在热心群众郭某的帮助下抓获一名扒手,并在扒手身上搜出两部手机。随后,洪某将手机归还失主,将扒手交给警方。上月11日,福州警方奖励洪某现金3000元、奖励郭某现金1000元。

  1月5日,根据群众汪某提供的线索,仓山警方在霞镜村菜市场抓获两名涉嫌扒窃的男子。民警在抓捕过程中得到李某等热心群众的帮助,李某的手臂被嫌疑人的匕首划伤。据了解,仓山警方正为汪某和李某申请“群众参与打击盗窃奖励金”。(本报记者 程明)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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