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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9个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

2014年01月08日 13:4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以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由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来办理。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沈阳市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都已经设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其他各基层检察院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专门的办案组。在我省范围内,沈阳市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是成立最多的,组建工作也最快。

  201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提出,省级、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多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是沈阳最早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独立机构的,早在2010年8月就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室,2013年5月改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4名女检察官平均年龄32岁。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方面表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等于纵容他们犯罪,而是要对他们进行矫正和挽救,把审查案件与释法说理相结合,维护正义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惩罚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创新和完善未检工作特殊程序制度,让他们积极回归社会,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

  昨日,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不捕不诉的85名涉罪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没有一人再次犯罪。2013年5月首次对一件重伤害案件的4名从犯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4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已经回归校园。(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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