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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 银行多番催收不还账被警方带走

2014年01月08日 13:57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小刘每月收入5000多元,工资也不算低,但他一直觉得这些钱不够花的。两年多前他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开始持卡消费,使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最后一次还款后他拖欠了银行两万多元。虽然银行曾多次向其催收,但小刘实在没有还款能力,无法及时还款。之后没过多久,小刘又到另外一家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他利用该信用卡提取现金消费、偿还前一张信用卡的卡账。但没过多久他的第二张信用卡又拖欠了好几万元。由于他的工资收入无法还清卡账,最终小刘被警方带走。后法院认定他的行为是恶意透支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小刘的父母却再三强调儿子并没有想恶意透支不还钱,而是确实无力偿还,这样的情况也算恶意透支吗?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很多无力偿还卡账的人都不是存心不还钱,而是真的无力偿还,因此变成了“卡奴”。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行为方式,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的行为方式之一。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小刘透支的限额大大超过了他的支付能力,银行也多次催收但他拒不还款。在他的主观上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时报记者 张玮)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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