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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酒后20余次报假警逗乐 被拘10天

2014年01月08日 14:5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安康男子酒后竟然报假警逗乐,没想到把自己“逗”进了公安局。紫阳县城关镇和平村青年邓某在接到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通知书时,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去年12月24日22时30分许,紫阳县公安局110、城关派出所同时接到1511483XXXX的电话报警称,机主在县城某洗浴中心被人打伤。接到电话指令和报警后,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及时前往。但是,在现场民警并未发现警情。于是民警电话联系报警人核实情况,但报警人坚称自己就在案发现场。正当民警在走访调查时,报警人又持同一手机号码先后3次向消防大队报警称,紫阳西关菜市场、桥沟路农贸市场、县城某洗浴中心着火了。接警后,13名消防官兵开着两辆消防车,拉着警笛赶至现场后,没有发现任何火情。此后,消防官兵多次拨打报警人电话联系,但报警人一接电话便挂断。为此,民警判断这是有人在报假警。随后几天时间里,嫌疑人又使用该手机号码向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谎报警情多达20余次。

  为此,紫阳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专案组成员通过内查外调,迅速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地点。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西安进行抓捕。在西安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12月30日12时,将在西安市东八路某川菜馆内当配菜员的邓某抓获,并于当日被押解回紫阳。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邓某(男,现年24岁,紫阳县城关镇和平村人)向民警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平安夜”(12月24日)晚上,其喝酒后无所事事,为了取乐,便用其手机多次拨打紫阳县公安局、紫阳县消防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进行骚扰。

  紫阳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邓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日被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记者胡毅 通讯员何春地)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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