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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院拍卖 旧房主“赖住”5年多不搬走(图)

2014年01月09日 09:3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房子被法院拍卖 旧房主“赖住”5年多不搬走(图)

水务部门工作人员正在拆除水表。 记者 陈维摄

  因债务问题,徐某位于南宁市园湖路的一套房子被法院拍卖,产权也早已转到他人名下。但徐某及其家人就是“赖住”不肯搬走,而且一“赖”就是5年多。法院执行部门也多次上门执行,但至今无果,导致新房主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权利。

  “我已经忍了5年多,但现在实在不懂怎么忍下去了。”1月7日上午,房子新主人向女士说,经向水务部门申请,工作人员已在当天将该套房的水表拆除。不过拆表后,向女士又有些于心不忍:“没有水用,徐某七八十岁的父母怎么办?”在向女士看来,可能正是自己的同情心一直被徐某利用,才导致她无法对房屋行使权利。

  向女士说,早在2008年,本属于徐某的该套房子因债务问题被法院拍卖,通过竞买方式,李某合法取得该房屋,但当时徐某及其父母仍住在该处。在合法取得房屋后,李某多次申请法院执行,但徐某及其父母仍然“赖住”不肯搬走。因急于装修婚房,李某又将该套房子以相对低的价格转卖给向女士。2008年8月26日,向女士与李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付清购房款。

  2012年6月25日,向女士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向女士称,从2008年8月底购房后,徐某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仍然霸住该套房屋,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在购得该房后,向女士多次要求徐某及其家人搬走,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徐某将房屋交付给她,但徐某至今未搬走。向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徐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向女士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已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请求中,向女士希望判令徐某停止侵权行为,限期自判决生效后3日内搬出该套房。关于5年多以来的房屋租金问题上,向女士本打算追偿徐某约20万元租金,但后来她又说“租金问题日后再算,现在能要回房子才是关键”。据了解,青秀区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底开庭审理此案,但现在还未判决。

  7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徐某住处,此时只有他的父母在家。据徐某83岁的父亲说,他们已与儿子在该处住了好几年,他不知道该房的产权到底属于谁。“老伴有糖尿病,我的身体也不好。”徐某父亲说。对于这样的状况,向女士表示无奈:“就连法院执行局也拿他们没办法,如果强制执行,两位老人出状况怎么办?”

  7日中午,徐某在电话中承认,该房子原本属于他,但后来因自己做生意失败,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对于新房主向女士拆除水表一事,他表示对方确实有权利那样做,但这是“非常不友好”的行为。“现在就要过年了,我没有房子,能搬去哪里?我现在还欠着很多钱。”徐某称,他已与向女士“达成口头协议”,至于是什么内容,他拒绝透露。

  对此,向女士回应称,她跟徐某未达成任何协议,只是对方曾口头说过想要再买回该套房子,但又拿不出钱。“我不可能无限期等下去,现在只是希望要回房子。”向女士说。 (南国早报 记者陈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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