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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资公司“硕鼠”贪污职工购房款牵出窝案

2014年01月09日 10:2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郭山泽/漫画

  梳理已办案件时发现的一条线索,经过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细致评估和审慎求证,成功挖出拆迁领域的两起窝案,共立案侦查8人。

  2013年12月13日和12月24日,弋江区检察院就此两案的判决结果提出抗诉,从而又将该线索及其引出来的办案故事“带”进了2014年。

  不正常的报销行为

  2013年3月,弋江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对以前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时注意到,2008年该院查处的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有关人员贪污案中,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芜湖分公司(下称芜湖农资公司)在委托芜湖天平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天平公司)进行土地和房屋评估时,居然在评估公司账上拿发票报销了3万多元的费用。

  “这次费用报销行为很不正常!”案件线索评估会上,该院办案人员初步判断,这会不会是芜湖农资公司经办人员多付评估费然后拿的回扣?该院检察长马卫听取汇报后,同意对此起报销事项进行初查。

  办案人员首先来到天平公司,查看芜湖农资公司委托天平公司评估的合同、付款情况及3万多元费用的报销情况。账目显示,这3万多元分两次报销,款项是开现金支票给芜湖农资公司副总经理江建平的,江建平还在支票底根上签了名。天平公司的会计告诉办案人员,这3万多元是芜湖农资公司事先多付的钱,对方拿发票来冲的账。天平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也称,此笔费用是芜湖农资公司总经理王树东、副总经理江建平要求多付的,由于直接拿现金账上不好处理,所以江建平就拿来发票冲账。

  带着这3万多元发票的复印件,办案人员前往某开票单位财务科进行核对,发现这几张票开的都是大头小尾,记账联只有几十元。据开票人回忆,自己同芜湖农资公司的王总是朋友,是王总找其帮忙开的。

  办案人员在走访中还了解到,当年芜湖农资公司面临拆迁,再到工商部门一查询,发现该公司已于2010年注销,原办公楼、仓库等已于2008年至2009年间拆迁。后安徽省农资总公司上市时更名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在芜湖成立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公司芜湖物流部,王树东、江建平分别任芜湖物流部主任、副主任。

  随着初查的深入,王树东、江建平的疑点越来越多:王、江二人的银行账户上资金进出比较频繁,且金额较大;江建平共有3套住房,一套是原芜湖农资公司分的房改房,一套是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还有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经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那套安置房是江建平购买了芜湖农资公司两间办公用房后,按照住宅用房予以拆迁安置的。江建平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怎么拆迁时在公司还有购房?案件的关键点总算找到了!

  发现漏洞揪出“硕鼠”

  经事先摸排,办案人员顺利找到了江建平。一开始,江建平从容应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当办案人员出示他所签字的那张现金支票底根以及某单位的发票底根做账联后,江建平不得不承认自己伙同王树东将这3万多元私分的事实。

  办案人员继续追问房产情况,江建平则以没有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因此公司答应以拆迁安置的形式给予补偿为由搪塞。对此,办案人员拿出初查阶段从芜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的有关江建平的房改房材料后,江建平傻眼了,只好承认公司已给他分过房,但还想借拆迁机会再搞点房,并称购房款已经汇到公司账上。

  这边话音刚落,另一路人马赶紧去查芜湖农资公司的账目。经查账,没有发现所谓的职工交的购房款,江建平显然是在撒谎。抓住这一漏洞,办案人员步步紧逼。见纸已包不住火,江建平终于交代了自己伙同王树东贪污职工购房款的犯罪事实:2008年芜湖农资公司拆迁时,公司的一幢办公楼已有部分分给了职工居住,还有一大半用作办公,但王树东、江建平两人却向省农资公司谎称这幢办公楼已全部分给了职工,从而得以将另一大半办公用房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卖给了留守职工和部分外面的关系户,所收的卖房款除部分入账外,余款被王、江两人私分。

  在铁的事实面前,王树东也很快承认了自己伙同江建平共同贪污的事实。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核对,办案人员认定,王树东、江建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公司职工张大德等人,涉嫌以侵吞、骗取等手段私分职工买房款、拆迁补偿款等,其中王树东涉嫌参与共同贪污171万余元,江建平参与共同贪污147万余元,张大德参与共同贪污12万余元。

  检察长邂逅“老熟人”

  王树东、江建平、张大德涉嫌贪污案的侦破工作尽管告一段落,但许多疑问仍然在办案人员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比如:芜湖农资公司的办公楼产权证上明明是办公用房,怎么能变成住宅用房进行拆迁?办公用房拆迁只有每平方米1200元左右,而住宅用房得要每平方4000多元,仅此就给国家造成损失200多万元,难道政府派驻拆迁现场的工作人员和拆迁公司不明知?芜湖农资公司的办公用房怎么能卖给一些非本单位职工作为住宅房来拆迁?

  这条线索还有深挖的价值!办案人员根据王树东、江建平的交代,把这些购房关系户的拆迁档案全部调来核对,发现时任弋江区拆迁安置处处长的黄玉霞也在其中,该院办理拆迁案时曾多次与她打交道。

  经过询问,黄玉霞承认,农资公司拆迁时,王树东、江建平以及负责公司拆迁的安顺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荣保,总为房子安置的事找自己帮忙。当得知农资公司有办公用房出售时,自己便有了私心,于是通过王树东、江建平买了间办公用房,然后由彭荣保等人操作,变成住宅用房拆迁,并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一套住房进行安置。

  趁热打铁,办案人员又将所有购房关系户一一找来问话,进行核对后,很快有了新发现:其中有两个关系户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参与买房搞拆迁一事,只是与彭荣保是朋友,便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用了一下。

  彭荣保在弋江区拆迁界是个名人,曾因犯行贿罪被处理过。巧的是,马卫就是当年办理该案的办案组长。彭荣保到案后,马卫特意和这位“老熟人”见了一面。彭荣保一见马卫,真是羞愧难当,稍一“交锋”,就如实交代了。

  原来,彭荣保在拆迁过程中,看到别人购房拆迁都搞到了钱,便与弋江区政府派驻拆迁现场的负责人、弋江区原政法委副书记张邦胜(案发时为主任科员)商量,也买点房拆迁时好搞些钱花花。早有此意的张邦胜与彭荣保一拍即合,还提议借来身份证办事。两人后来借他人身份证从芜湖农资公司购买了98.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接着,两人又商量,由张邦胜代表政府出具假的房屋性质调档证明,在假的调档证明上注明该房用途是住宅,然后以住宅用房进行拆迁,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24万多元,该笔钱款被张邦胜、彭荣保及王树东等人私分。而其他十几个关系户也是在张邦胜和彭荣保的操作下达到了买房搞到拆迁补偿的目的。

  至此,这起由被拆迁单位负责人、拆迁公司负责人与政府派驻拆迁现场监管的负责人相互勾结在一起,慷国家之慨,谋个人私利的案件真相大白。弋江区检察院随即对4人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后起诉指控,应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追究张邦胜、彭荣保的刑事责任;以滥用职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安顺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徐宏、周玉伙的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22日,弋江区法院就上述两起涉及7人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邦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彭荣保有期徒刑二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徐宏、周玉伙拘役并宣告缓刑。王树东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江建平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张大德犯职务侵占罪,被免于刑事处罚。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弋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致使量刑畸轻,遂分别提出抗诉。

  此外,黄玉霞涉嫌贪污一案正在审查起诉之中。(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程国峰 罗道工)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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