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依法处罚传销窝点房主
2014年01月09日 17:08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1月5日,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捣毁一处传销窝点,依法对房主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周某是桐庐警方自2013年12月23日起实施“以房管人”打击传销工作方法以来,第一个被查处的房主。
近日,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通过前期排查发现,桐君街道富春路某小区某室系传销窝点。1月5日8时30分,城北派出所对该窝点进行突查,查获34名传销人员。经查证,该房屋系桐庐县桐君街道市民周某所有,而周某并不知晓房屋内到底居住的是什么人。
目前,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已依法对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徐佳、通讯员吴新宇)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