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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设法拖住举报者 通风报信放跑生猪私宰人

2014年01月13日 09: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梅林上沙墓园“私宰肉”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昨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称,1月10日,经市检察院决定,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执法队协管员唐某、林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去年12月24日起,有媒体开始连续报道称,在梅林上沙墓园,每晚有超过200头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生猪被非法宰杀,数万斤私宰肉从这里流向市场,并称记者举报后却发现执法人员扑空,涉嫌有人通风报信。

  市检察院昨日首次披露案件细节,冯某在接到记者举报后,一方面向记者介绍情况、烧水泡茶等磨蹭时间,另一方面让协管员唐某、林某迅速电话联系上私宰点,向其通风报信。等执法队来到私宰点现场时,已是“人去猪空”。

  执法为何扑空?原是“内鬼”报信

  据市检察院介绍,该私宰点已存在多时并曾多次被投诉举报,但都能“顽强”生存,虽然曾被执法队暂扣过私宰生猪的违法工具,却安稳度过;接到市民投诉后执法队去巡查,结果却是“未发现有私宰现象”等。就连媒体记者于去年12月23日凌晨现场举报,马上又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私宰点车辆载着生猪和猪肉迅速逃离,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又是“扑了个空”。

  昨日,市检察院披露了部分细节:当晚记者现场举报后,负责该片区的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某,不是马上带队去查处,而是一边将行动计划通知了协管员唐某等人,一边故意拖延,通过向记者介绍情况、烧水泡茶等磨蹭时间,以便私宰点能有效撤离。而协管员唐某、林某,均迅速电话联系上私宰点,向其通风报信。等执法队来到私宰点现场时,已是“人去猪空”。

  另据市检察院介绍,怀疑有人通风报信的消息见报后,心中有鬼的唐某、林某等人甚是紧张,12月24日晚上(被福田检察院带走前夜),唐某、林某等人还在一起商量,并想到了一条“对策”:将手机中私宰点联系电话的名称改成了唐某的老婆,分别存为“老婆”、“老唐婆”等。但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面前,均被轻松识破。

  本是查处私宰点同事说情后竟“关照”

  本是打击私宰肉的执法者,为何反成了“保护伞”?据办案检察官透露,2013年8月,冯某带队查处了该私宰点,并扣押了一批私宰的工具。很快,冯某的同事、梅林街道办的一位司机便过来说情,并要求冯某对该私宰点“多加关照”,对此的回报是,该司机答应在冯某提拔时会帮冯某“说说话”。考虑到同事关系,兼有这种提拔时有人帮忙的期望,自此,冯某对该私宰点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经常在接到市民对该私宰点的投诉后,要来执法时会“提前告知”。

  而协管员唐某、林某,都曾被冯某安排到该私宰点执行过守点任务,均很快被私宰点的小红包所“搞定”,并答应会“关照”一下。自此,守点任务他们会提前离场、对私宰情况视而不见、回去报告也称“没有发现生猪”,对此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该私宰点逐渐在执法队眼中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执法队员有时过来转一下就走,有时就在下面喝喝茶,甚至还有市民反映称向执法队长投诉山上有人夜半杀猪后,执法队员反而很凶地质问:“你看见了吗?”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检察官杨笑琼表示,徇私情、徇私利,都属于渎职的“徇私”情节。渎职罪中,很多人,都是由于徇私情、徇私利,而将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

  ■链接

  近两年查处多起猪肉安全渎职案

  作为市民餐桌上最常见的菜式之一,猪肉的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然而,近年来,猪肉事件却屡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背后不乏监管人员的渎职存在。据了解,近两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根据媒体报道,已经查处了多起渎职案件。

  2012年4月,媒体报道深圳光明新区某窝点,日产万斤死猪肉并流入市场。很快,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等三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深挖出了背后的受贿行为。现潘某等三人均以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012年10月,媒体曾报道深圳龙华新区观澜生猪批发行“检疫走过场”等。随后,观澜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12名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立案侦查。现该12名涉案人员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有数人已获判。

  去年10月,深圳检察机关反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从韶关市南雄等地流入深圳的猪肉中含“瘦肉精”,背后涉嫌有渎职犯罪线索,于是将线索通报给当地检察机关,并协助当地检察机关查处了多名“瘦肉精”事件背后的渎职人员。(记者/张仁望 通讯员/汪林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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