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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阻妻夜店上班下杀手 岳父为1岁孩子哭求轻判

2014年01月13日 10:27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为阻止妻子去夜店“上班”,小两口发生了争执,拉扯中,丈夫掏出水果刀捅向妻子……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王仁的岳父从四川赶来向法官求情,哭着请求法院对杀害女儿的女婿从轻处罚。“我女婿尊老爱幼,对我们十分孝顺,他虽然杀了我女儿,但事出有因,为了我可怜的外孙女,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

  2013年12月21日开庭当天,王仁坐在被告席上,身后,他的父母抱着1岁多的孙女参加庭审,孩子并不知道发生在自己家庭中的悲剧。

  25岁的王仁原是四川宜宾的农民,公诉人指控他犯了故意杀人罪。王仁说,2009年,他在网上聊天与妻子小琴相识。2010年,王仁和小琴在老家结婚。2012年生下一个女儿。

  有一天,一个中学同学告诉王仁,小琴在酒吧KTV当“小姐”,他将信将疑。后来,又有风言风语传到他耳朵里,为了一家三口能平静地生活下去,2013年4月,王仁带着妻子、女儿来到乌鲁木齐谋生。

  到乌市1个月后,王仁发觉妻子不太正常,经常夜出晨归。他跟踪发现,小琴在一家洗发店上班,并和一名男子在“谈朋友”。一天晚上,王仁堵住那个“第三者”,并把对方头打破了,他警告“第三者”:“不要再缠着我妻子,不然有你好看。”

  法院查明,2013年5月14日18时许,王仁在家听到妻子接电话说要去看那个“第三者”,他心里很不舒服,就去外面小商店喝了两瓶白酒,之后买了一把水果刀。接着,王仁给小琴发短信说女儿生病发高烧了。将小琴骗到小商店后,王仁一把抓住小琴要求她跟自己回家,但小琴不同意,两人边拉扯边争吵来到一条巷子里,小琴坚持说“我要去上班,你挣不上钱,我不挣钱谁养活女儿”,这些话让王仁失去了理智,他掏出水果刀连捅小琴数刀。

  王仁说:“当时喝多了酒太冲动,看见妻子不动了,我赶紧打120并报警自首。”公诉人指出,王人连续多次刀捅受害人,造成了小琴死亡,后果严重,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王仁的刑事责任。

  在最后陈述时,王仁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在法庭上,王仁的岳父说,女儿已经死了,为了小外孙女,他们只想让王仁的家人把他们为女儿办丧事的丧葬费和交通费支付了。可是他们不知道,当2013年11月检察机关以王仁犯故意杀人罪将其诉至法院后,王仁的家人就筹集了8万元以赔偿小琴的家人。12月21日当天庭审后,王仁的家人把钱交给了王仁的岳父。

  法官宣布休庭,王仁在庭审笔录上按手印,身后一片哭声,他的父母和岳父、岳母站在前排,岳父哭着说:“求法官给他判轻点吧,外孙女还小,以后还要靠他……”

  王仁按完手印后,岳父抱着王仁的女儿对他说:“再看看你丫头吧。”王仁哭着走过来……

  1月13日,记者从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仁案发后自首,赔偿积极且已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遂以王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俊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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