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农民工被欠薪案件春节前要执行完毕
羊城晚报记者12日获悉,广东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在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完毕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广东省高院迅速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经过排查,目前广东各地法院上报的2013年底前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总数为1179宗,涉及标的金额1.2亿余元。按照部署,这批案件将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执结。对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的部分涉民生案件,在活动清理期间,如果发现财产线索的,也要及时主动恢复执行。
在集中执行阶段,广东省高院要求,今年1月至5月,全省各级法院要集中本辖区执行力量,加大对已报未结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积极主动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及时执行到位并发放执行款。同时,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探索多种形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特别是要向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实行信用惩戒,提升执行威慑力度,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广东省高院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在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完毕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让农民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在今年3月底前,对所有被列入本次专项活动的案件,执结率要达到70%;6月20日前应全部基本执结。
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介绍,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类案件执行的效果,与普通人民群众的生计紧密相关,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来说,更是事关基本生活保障。(记者董柳、通讯员裘晶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