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醉汉驾车相撞无法和解报警请求处理 双双被公诉
2014年01月13日 15:04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参与互动(0)
两醉汉驾车相撞,达不成赔偿协议,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竟请求交管部门裁判相互责任,不料双双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陈某某、付某某因涉嫌醉驾被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 9月2日14时许,陈某某醉酒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沿托克托县双河镇云中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托克托大街十字路口时闯红灯逆行,与付某某醉酒无证驾驶的无牌证农用四轮车在路口处发生碰撞,陈某某手臂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二人就赔偿无法达成和解,报案请求警方处理。经鉴定,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8.65mg/100ml,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0.31mg/100ml,二人却不知自身醉酒驾驶已触犯刑法。近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和付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记者 夏合琴 通讯员 杜静)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