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州市中院去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63件

2014年01月13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1月13日电 (刘可耕 邱何娟)1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2013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涉台、涉侨特邀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63件。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指出,过去的一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涉台司法合作交流,建立涉台司法互助业务联络人制度,成立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积极参加海峡两岸司法研讨活动,围绕两岸司法实务合作等问题开展研讨交流。

  据介绍,去年5月17日,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调研组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称赞该院在司法维侨、涉侨纠纷化解和涉侨司法服务等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该院于去年5月份,成立涉港澳台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在福州市法院形成组织完善、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涉港澳台侨维权工作网络。去年12月,该庭庭长闫榕霞光荣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侨代会代表。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志雄表示,去年,该院民四庭走访福州市台办、侨联及台、侨企业,开展“四下基层”和“四个万家”活动。建立涉台、侨民商事案件个案沟通协调机制,利用民四庭、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构建沟通协调平台;加强与司法局法援工作对接,为台、侨胞寻求法律咨询援助拓宽途径;健全涉台、侨案件诉前调解和投诉件处理、反馈机制,从源头有效化解纠纷;加强庭前释明、审中调解和判后答疑,有效解决台、侨企和台、侨胞维权事宜,引导科学、依法维权,切实保障台、侨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福州市法院去年共办理涉台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1279件,认可台湾地区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33件。(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