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遏制哄抢需破“法不责众”

2014年01月14日 10:46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一车6万多斤的橘子惨遭聚众哄抢后,尽管民警现场“拔枪止抢”,但货主还是仅仅拿到2000多斤完好的橘子。甘肃榆中县公安局11日透露,警方对“1·4”聚众哄抢橘子案进行查处。4名积极参加哄抢者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还有30人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但截至11日,无一名哄抢者退赔,货主、车主依然为巨大损失焦头烂额。(见1月12日《京华时报》)

  抢橘子、抢葡萄、抢活鱼、抢洗衣粉,甚至抢散落的百元大钞,近年来发生的聚众哄抢事件屡见不鲜。谈及聚众哄抢,人们常常将其归咎于部分国民“素质低下”和“道德滑坡”,但理性分析,哄抢频发的背后或不无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迷失,那就是当物品呈散落状态时,其产权清晰度和受保护程度随之减弱,很容易被视作“无主物”,导致乱拿滥用。哄抢缘何我行我素、乱象难抑?这不仅出于“不拿白不拿”的从众跟风,更缘自“拿了也白拿”的侥幸免责。如果说爱占便宜是人性本能,那么法不责众的畸形心态无疑是这种道德灰斑的放大器和催化剂。聚众哄抢无异于发灾难财或趁火打劫,满足个人的发财欲,泯灭对苦主的同情心,既践踏法律尊严,又败坏社会风气,其道德“破窗”的负面效应不可小觑。遏制聚众哄抢,必须破除“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势。 (张玉胜)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