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器漏电酿森林火情 嫌犯被拘留还得缴罚款
2014年01月14日 15:00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森林公安局发布消息,2013年12月,在沁水县一国有林场,因附近村民违规放置捕猎器漏电,导致一起森林火情。当地派出所对嫌犯李某实施了行政拘留7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去年12月上旬的一天,沁水县龙港镇杏峪村龙泉寺国有林地(属中条林局北坛林场)边缘发生一起火情,接到报案后,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北坛派出所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因发现及时,此次火情未酿成森林火灾。
民警立即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寻找起火点,同时展开外围调查,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在杏峪村进行排查时,在一个小胡同里发现了可疑车辆,并在其车上发现了电子捕猎器,随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控制。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在龙泉寺架设电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李某为了捕猎,在去年12月1日5时,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到龙港镇杏峪村的龙泉寺架设电网,下午6时许,李某把电网架设并通电后不久,因电网漏电引发火情,其急忙开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了冬季森林防火期,森林公安民警提示:不要在林区内违章用火,避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记者 苏景岳)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