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2014年01月14日 16:4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三项法规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编辑:吴涛】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三项法规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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