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一户籍民警借上户迁户敛财获刑
中新网重庆1月14日(雷宇 张佳雯)基层户籍民警关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户口,并从中收受贿赂款。14日,记者从重庆铜梁法院获悉,关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3年,陈某为便于孙女在能入读县城好学校,托人找关某帮忙解决户口问题。关某遂利用职务之便将陈某孙女的户口从某镇迁到县城,并将迁户时间提前,让陈某孙女顺利入读县城某学校,(关某)从中受贿5000元。
据查,2010年至2013年,关某受贿9起,大多是帮助请托人为超生子女上户口,为请托人子女办理户口迁移以便就读好学校,每次受贿从1900元到10000元不等,先后收受他人财物56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关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铜梁县公安局户籍民警、负责办理户籍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6700元的事实清楚,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之规定,构成了受贿罪。
据悉,被告人关某有坦白、立功情节,结合其造成的危害后果等,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