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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规划局原局长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014年01月17日 18: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曾备受关注的“柳州市规划局局长何彬遇害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决定对犯杀人罪、抢劫罪的被告人罗浩敏执行死刑。1月1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定予以执行。

  2012年12月13日,柳州市广场路一居民小区发生命案,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为原柳州市规划局局长何彬,伤者为何彬妻子。犯罪嫌疑人罗浩敏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2013年3月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浩敏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死刑。据此,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浩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之后,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此后,此案移交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浩敏因赌博欠债,将自己多套经济适用房变卖后,又以申请廉租房为由纠缠被害人何彬,并为采取极端行为做了精心准备,以胁迫和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遭到反抗后实施爆炸并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并罚。犯罪性质恶劣,动机卑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罗浩敏虽主动投案,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自治区高院的二审裁定。(记者李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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