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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盗婴案开庭 被告多次流泪连说“对不起”

2014年01月21日 08:51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3时,备受关注的湖北通城“盗婴案”在通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公诉人指控被告汪某犯“拐骗儿童罪”。

  在法庭上,面对被盗婴儿的父亲,汪某多次流下忏悔的眼泪,并连连说“对不起”。

  庭审结束后,通城县人民法院召集了妇联、律师、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市民代表进行了量刑听证会。该院表示,对于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整理并提交给合议庭作为参考。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顾

  出生39个小时男婴医院内被盗

  去年11月3日下午3时许,通城县人民医院一名刚出生39个小时的婴儿被盗走。通城县成立专案组,日夜寻找婴儿下落。

  6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委托本报发布悬赏通告。当天下午,孩子父亲段雄义委托本报发布消息,将悬赏金追加到20万元。

  6日晚8时,警方锁定嫌疑人藏身崇阳。7日凌晨2时许,民警赶赴崇阳县某宾馆,确定该名女子入住2楼第一间客房内。在紧急制定行动方案后,凌晨4时,专案民警破门而入,迅速控制躺在床上的女子,并安全将孩子解救。

  7日上午9时,经过崇阳县人民医院仔细检查,婴儿健康状况良好。

  ●动机“我想偷个孩子拴住他的心”

  在庭上,汪某一直落泪,并交代了自己盗窃婴儿的动机和过程。

  原来,1999年汪某和丈夫张某结婚,次年生了一个女儿。婚后,丈夫张某一直想要个儿子,2010年,她因宫外孕大出血,手术需要丈夫签字,而丈夫非常冷淡,此后经常还打她。之后,丈夫出外打工,就再也没有联系他们母女,女儿一直是靠她打零工抚养。

  2011年11月,汪某经人介绍,认识崇阳人代某。代某对汪某很好,二人关系迅速发展,去年1月一同到上海打工并同居。

  “他有三个女儿,很想再生一个儿子,他对我那么好,于是我就想给他生个儿子。”汪某说,因自己曾做过宫外孕手术,怀孕几率很低。为拴住代某的心,去年2月,她谎称自己怀孕,回到崇阳老家。“10月底,我知道再也瞒不住了,于是想偷个孩子拴住他的心”。

  汪某交代,之所以选在通城县人民医院下手,主要是“因为那里熟人少,并且在医院生小孩的多,偷起来机会多一些。”

  去年11月3日下午,在通城县人民医院逛到了3点多,眼看偷盗无望准备离开时,看到一名母亲上洗手间,汪某便趁此抱走婴儿。抱走婴儿后,她转乘了几辆麻木车到崇阳县沙坪镇卫生院,并给婴儿换上了新衣服,并在电话里告诉代某,她生了个儿子,让他来接回家。汪某说,抱走孩子后自己一直住在崇阳县一家宾馆里照顾孩子,根本不知道警方在找她。“如果看到新闻,我会立即送回孩子的!”

  ●忏悔“我真的错了,真的对不起!”

  被盗婴儿的父亲段雄义在庭上对证据进行了辨认。对于汪某的行为,段雄义说,汪某的行为给他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但是汪某没有伤害孩子,而且把孩子照顾得很好,他对汪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相信法院会给予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说,案发后,通城警方通过1万多个监控探头、3000多辆麻木车等,查到犯罪嫌疑人就是汪某。此案事实清楚,汪某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但因汪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积极,并得到家属谅解,建议法院判刑3年左右。

  辩护人表示,汪某在归案后如实全面彻底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被告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在案件发生后,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并当面赔礼道歉,得到受害人父母谅解。因此希望能够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判处。

  在庭上,汪某多次痛泣,流下忏悔的眼泪(如图)。最后陈述时,她泪如雨下地说,“自己受到伤害时,一直渴望真爱,看到代某对我那么好,所以一心想回报他,一时糊涂起了盗婴之心。想想自己也是母亲,给婴儿的父母带来这么大的伤害。我真的错了,真的对不起。”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周鹏 特约记者 程昌宗 李发扬 通讯员佘建兰 游魏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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