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责任重大
2014年01月21日 09:1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在参加延庆代表团小组会时,市人大代表、市检察院检察长池强表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尤其是要打击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
“首先一条,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监督自己要比监督别人更重视。”池强说,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切实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水平。同时强调,要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必须要依法履行职责,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报告中显示,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82件207人,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拆迁补偿款被骗、基层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冒领养老保障金、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的案件。
随后,池强在发言中说,培养一个干部要花很多成本,在法制的教育和预防上,检察机关责任重大。“在打击过程中,就要注意保护和预防,比如现在规定医药代表不能进医院推销,否则就属于违法,如今就没有医药代表敢进医院了。”谈及司法公开,池强说,虽然这不能说是法律的强制要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案件的判决过程,公众强烈要求公开、公正,因此必须开箱操作。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