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翻遍麻包山找账本 13年前案件真相大白
他们是检察官,但有时候还要变身“开山工”,他们常说:“不能冤枉无辜的人,更不能放过触犯法律的人。”近日,北京晨报记者来到西城区检察院,做了三天的“检察官”,感受这份工作忙碌与不易的同时,也认识到这份工作的神圣。
不能冤枉人
也不能放过触犯法律的人
当北京晨报记者来到西城检察院侦查监督办公室报到时,徐刚、韩帅等检察官已早早坐在办公桌前忙碌。他们翻看案卷、反复回看视频证据等资料,眉头紧锁或摇头叹息。记者小心地敲门,怕打断他们的思绪。
“3天太短了,怎么也得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感受到我们真正的工作节奏。”得知北京晨报记者来体验生活,检察官徐刚开玩笑地说。他以手头工作为例,向记者介绍检察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见检察官韩帅、耿福忠要出发去昌平的看守所提讯几个案件的嫌疑人,记者于是跟随韩帅、耿福忠一起前往。
1个多小时后,抵达目的地。几名嫌疑人被带到检察官面前。“叫什么名字?因为什么被关进来?认罪吗?”相比办公室中的亲切、和蔼,此时韩帅的脸上满是严肃。“不可轻易判断他们所说的话是事实还是为逃脱罪行编造的,要看证据。不能错怪无辜的人,也不能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确实触犯法律的人。”耿福忠说,他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每次提讯时都必须认真听嫌疑人的解释,不可自行主观进行判断,要一视同仁。
检察官变身“开山工”“考古学家”
在外人眼里,检察官的工作很光鲜,可是实际上,检察官的工作量大得惊人,从小山包一样的文档中抽丝剥茧寻找证据是家常便饭。2010年,西城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国家某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举报称,该单位曾有一家出租汽车公司作为三产企业,1997年,单位职工王某在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时,借公司处理固定资产的机会伪造合同,贪污公款160万元。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李怀玉告诉北京晨报记者,虽然当时的案发时间为1997年,但由于公司经理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取决于公司的性质,只有证明该出租汽车公司为国有公司或者全民所有制公司,并且用于购买车的贷款为公款,才能对王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于是时间指向1992年。
“给案件定性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工作。”李怀玉说,由于时间久远,当年的账目已经被封存在大山里的账库里,而且整理的并不是很规律,要想在“账海”中寻找那薄薄的特定账目是十分困难的。“但反贪的工作早已让我喜欢上了‘麻烦’,因为一旦出现了麻烦,就意味着我们掌握一条新线索,或者有了工作方向。”李怀玉说。
尽管在路上对即将面临的困难做足了思想准备,但当账库安保人员打开厚重的铁门时,数十个装满账目、落满灰尘的巨大麻包堆得像小山一样出现在李怀玉和同事面前时,他们还是不禁大吃一惊。
“我们爬到麻包上仔细检查着每一个麻包的标签。根据日期显示,最外面的麻包并没有1992年的账目,于是我们变身‘开山工’,把麻包一个一个扛下来放到一边,检查里面一层。再没有,我们再扛下一层,直到把整个麻包山‘平移’到了旁边,检查到最后一层时,才发现了装有1992年账目的麻包。”李怀玉回忆称,不要说衣服,当时连他们脚下的水泥地都满是滴下的汗渍,而工作只是刚开始,因为这一个麻包里还有上百册账目,要找出记载有该出租汽车公司贷款事项的那一本。账库里不再喧嚣,他们静静地翻着一摞一摞的账册。
“直到我一个同事兴奋地大喊‘找到了’。一切的辛苦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李怀玉说,而后经过一年多艰苦努力的工作,在查阅大量账目、听取多人证言后,此事才正式立案,并通过进一步调查,逐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终于将13年前的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