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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受贿316万今受审

2014年01月21日 10:57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与单位代理律师达成协议,私自分得30%诉讼款作为提成,此外还为企业“揽活”多次受贿,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某某因涉嫌受贿316.38万元被检方起诉。晨报记者获悉,1月21日,合肥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被告丁某某曾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某某、安徽森海园林公司董事长谢某某、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财物共计316.38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江淮晨报 王凯)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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