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学生被打劫拒交财物遭围殴 自卫杀人被判无罪

2014年01月21日 15: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阳江一中学生阿华与其弟阿勇,在市区遭遇阿建(均为化名)等7名未成年人结伙抢劫,拒绝交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受到对方围殴,阿华当场反抗,在追打的过程他持刀自卫致阿建当场死亡。日前,江城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华的行为不属防卫过当,无罪,遂将其当庭释放。

  被告人阿华出生于1995年7月,案发前在阳江市区某中学读高二。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2月2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阿华与弟弟阿勇行至市区马南垌附近时,被阿建等7名少年(后6人均另案处理)拦停围住,阿建一伙抢走阿勇身上的10元钱后,转向阿华索取财物但遭到对方拒绝,阿建等人遂对阿华进行殴打,阿华随即徒手反击。

  在追打的过程中,阿建等人持砖块击打阿华的头部。随后,阿华拿出随身携带的制尾刀朝阿建的左颈上部、左肩胛区各刺一刀,致对方当场死亡。当天上午11时许,阿华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阿建是被单刃锐器捅刺左颈上部致左颈外动、静脉完全断离,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的,属他杀。被告人阿华体表有三处损伤,系轻微伤。

  去年6月24日,江城区检察院就该案向江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阿华犯故意伤害罪。江城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死者阿建伙同他人对阿华、阿勇兄弟俩实施抢劫行为,被告人阿华实行反抗,遭死者殴打,阿建的6名同伙也围殴阿华,对其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被告人阿华在防卫过程中,虽然造成了阿建死亡,但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华持刀致死阿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经江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阿建父母另提起民事诉讼向被告人索赔,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江城区法院积极组织当事双方家属进行调解,阿华的父母自愿给予被害人亲属经济补偿2.5万元由该院代管,目前调解工作仍在进行中。 (记者罗坪、通讯员胡小升)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