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闹事致企业停产被开除 不服上诉被驳回
中新网重庆1月21日电(李海霞 张佳雯)男子王某酒后闹事,阻止他人作业,致企业停产并造成损失。记者21日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后王某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王某2008年进入重庆某公司工作。 2012年7月的一个傍晚,王某在当班期间饮酒,酒醉后阻止公司他人作业,造成作业线停产。次日凌晨,王某在管理人员传达作业指令后仍不服从安排,致使持续停产,造成上万元的经济损失。
次日,公司令王某暂停工作,等待调查。王某原以为,等待调查只是小处分。王某万万没想到,公司对他作出违纪处理决定,并经公司工会讨论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不服,经仲裁诉至法院。王某请求,判决依法撤销被告公司制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失业保险待遇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致使企业停工停产,造成重大影响,被告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作出处理决定,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至于王某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