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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村书记以出售宅基地为名骗财19万元获刑

2014年01月22日 11:09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某村委会书记周某身为村书记,利用自己职务身份四处行骗敛财19.2万元,被判刑入狱。1月21日,记者获悉,琼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周某,男,现年52岁,海口市人琼山区龙塘镇人。自2010年7月份开始,周某利用其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某村委会书记的身份,取得李某琼、李某君等人的信任,分别带李某琼、李某君等人到龙塘镇南渡江大坝东南侧约170亩的争议地处(该地性质为农业、林业用地),谎称政府要在该地搞新农村建设,将该地作为宅基地出售。周某以出卖该土地需要交纳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证押金的名义,共计收取李某琼等17人16.2万元,周某收取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花费,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证至今未办理。

  2011年1月29日,周某向李某琼谎称其可以从琼山区龙塘糖厂购买到出厂价的白糖,李某琼信以为真,想要购买10万元的白糖。次日,李某琼根据周某的要求,将3万元通过朋友李某月的账户转给周某。周某收到该款后用于个人花费,至今未帮助李某琼购买白糖。

  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南海网记者刘麦 通讯员 胡德强 唐彩荣)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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