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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运管处:春节期间出租车拒载从重处罚

2014年01月24日 11:1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海口市运管处)获悉,为了维护节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在春节期间,对擅自涨价和多收费经营,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宰客、强行拼客等恶性服务质量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据悉,为了维护春节期间公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海口市运管处要求,各企业要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海口道路旅客运输工作,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要尽快进行整改,薄弱环节要补充完善。

  同时,在节前,各企业要对所属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车辆不带病上路,不带安全隐患运营。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节前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全力做好节日的运输保障工作。

  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运营,春节期间公交车票价一律按平时的票价和减免票价制度严格执行;各出租汽车企业要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按核定的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值得一提的是,春节期间,对擅自涨价和多收费经营,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宰客、强行拼客等恶性服务质量行为,海口市运管处将会同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从严从重处罚。

  根据要求,为了保证春节期间公交、出租汽车运力充足,1月30日下午6点后和1月31日、2月1日各企业可适当安排部分公交驾驶员休息,但每条公交线路必须保证50%以上运力正常运营;1月31日、2月1日,各公交线路早班不得晚于07:30发车,晚班不得早于20:30收车; 2月2日开始各线路全部恢复正常运营。(记者 赵丽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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