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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企业两次涉海非法经营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4年01月24日 11:3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三亚市海上联合执法工作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参与涉海非法经营活动被处罚达两次的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依法采取年审不合格、扣分等行政监督手段予以惩戒。

  《规定》明确了“联合执法”、“分片执法”、“部门执法”三种执法形式,划分海棠湾(含铁炉港)、亚龙湾、三亚湾(含小东海、东岛)、崖州湾4个片区,设站派驻海洋执法力量,按片区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工作;明确海上联合执法工作的四个程序,即现场取证、移交证据、依法查处、通报结果。在现场取证阶段,对发现的涉海非法经营行为,要针对现场当时违法事实,按照《三亚市海上联合执法工作现场取证流程》,统一笔录、拍照、暂扣。在依法查处阶段,由各涉海执法部门,分别针对违法事实,依据本系统法律并行处罚。各涉海部门应根据通报的立案查处结果,针对所管理企业,开展信用登记工作。因参与涉海非法经营活动被处罚达两次的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记者 张瑜)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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