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未遂仍觉吃亏 偷对方项链两人都被拘
2014年01月24日 12:24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一条金项链牵出两个案件,嫌疑人分别是苍南龙港男子黄某、福建女子林某。这对男女各犯了什么事?
事情还得从去年10月12日晚上讲起。当天晚上,黄某约女性朋友林某一起吃宵夜,双方都喝了酒。次日凌晨1点左右,黄某开车带林某到龙港礼品城对面的路边,欲强行与林某发生性关系,因林某反抗强烈而未得逞。在反抗过程中,林某将黄某脖子上的金项链扯断。
此后,黄某开车送林某回她的暂住处。途中,林某发现了座位上那条被扯断的金项链。林某趁黄某不注意,将金项链藏在鞋子内带回暂住处,藏在密码箱内。林某事后交代,她觉得黄某之前的行为十分过分,把他的金项链拿过来,自己才不吃亏。
黄某发现金项链不见后,向龙港公安分局报警,说嫌疑人很可能就是林某。林某被传唤到龙港公安分局,说出了黄某对她强奸未遂一事。随后,两人双双被刑拘。林某偷走的金项链已被警方追回并发还给黄某。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强奸罪、林某涉嫌盗窃罪,对两人予以批捕。
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先行审理林某涉嫌盗窃一案。法官说,林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她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随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