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去年查处4名副厅级干部 纪委表示有腐必惩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济南坚持有案必查,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市共立案559件,涉及市管干部8人,其中副厅级干部4人。
会上,济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俊文表示,2013年济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3年,全市共立案559件,同比上升12.9%;结案555件,上升14.7%;处分552人,上升13.8%;移送司法机关49人,上升19.5%。
其中,济南市纪委自办案件30件,上升15.4%,移送司法机关27人,上升68.8%;自办案件中大案30件,要案16件,涉及市管干部8人(含副厅级干部4人)。济南市纪委自办案件数、大要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数均列山东省各市第一位。
覃俊文介绍说,济南市纪委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928.06万元。重点查处了市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赵某某贪污受贿案件,某县3任农办主任贪污受贿案件,某大型集团多名管理人员受贿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过去一年中,济南市纪委坚持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直接查处了济南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原主任科员陈某受贿徇私舞弊案件;查处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原主任科员杨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各县(市)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自律失职渎职等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同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属于署实名举报的优先调查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
覃俊文表示 ,济南市纪委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制度建设,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连续9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双零目标。(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