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劳保中心副主任虚开收据侵吞公款 领刑2年
2014年01月24日 15:55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某镇劳保中心副主任利用职务便利,虚开收据报销,倒出公款侵吞。鉴于其在案发后退缴了赃款,日前,北辰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今年60岁的王某曾于2007年4月至2012年10月间担任本市北辰区某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某油墨厂、某木业公司、某五金制品厂公章,虚开收据报销,侵吞公款3万余元。2012年5月4日,王某经传唤到案。案发后,王某退缴了赃款。(记者孙启明 实习生潘一维 通讯员刘志敏)
【编辑:李欢】